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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续签互认协议
更新时间:2015-06-23      阅读:1621

成果惠及1/3农产品出口企业

  本报讯 (记者初建华)69日,在2015年世界认可日活动暨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启动仪式上,国家认监委与良好农业规范组织(GLOBALG.A.P.)续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GLOBALG.A.P.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基准比较的谅解备忘录》,我国继续保持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互认资格。该互认成果惠及我国1/3的农产品出口企业。

    GLOBALG.A.P.标准是由欧洲零售商协会提出的一套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目前,有112个国家的近14万个企业/农场获得GLOBALG.A.P.认证。GLOBALG.A.P.获得食品安全倡议组织(GFSI)的认可,并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GAP认证体系(如智利GAP、新西兰GAP等)签订了互认协定。

    我国自2004年起与欧洲良好农业规范组织(EUREPGAP)开展全面合作,并于2005年签署了《技术合作备忘录》。2009年实现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与GLOBALG.A.P.的互认,这是我国*获得互认的食品农产品认证项目。

    此次互认协议续签,使我国众多出口企业获益。据统计,我国有超过1/3的出口农产品企业通过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或GLOBALG.A.P.认证。通过互认,企业可用50%甚至更低的成本同时获得GLOBALG.A.P.证书。通过GAP认证,产品价格较常规产品通常高出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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